文章来源:各区教育局、学豆网
2021年幼升小&小升初的,学位申请将于4月陆续启动!各区学位申请的材料,现在要开始准备了。
下面是汇总2021年10区的学位申请材料。
重要提醒
1:关于学位申请的材料虽然每个区有些微区别,居住证、社保、计生、住房材料、身份证明等几大类,可参考2020年的政策指南+近期的政策提醒准备好。
其中租赁、社保、居住证、孩子身份证授权书
2021年各区入学材料要求有所更新,各区的要求也有些许不同,请留意自己所在区的最新政策动态。
温馨提示:深圳多区2021年学位申请明确了实际居住,部分区还会上门核查。
深圳2021年10区学位申请汇总
【注意】由于最新政策还没有出台,根据2020年深圳学位申请指南+近期发布的政策提醒,整理了各区的学位申请材料,仅供参考,最终还是以各区教育局最新公布为准。
01:福田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③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④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⑤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温馨提醒: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提醒】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02罗湖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提供:
①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②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
④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4.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居住证;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提供:
①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②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
④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5.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6.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位时除按时在网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罗湖区接受义务教育,于2021年4月30日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 军人身份证明:
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 户籍证明:
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 居住证明:
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 单位证明:
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
(四)台湾籍儿童
1.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5.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6. 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和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7. 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8.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东莞厚街珊美地铁口小产权房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9. 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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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6)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7)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8)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9)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PS: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若家长用商住两用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深圳市的无房证明。
(三) 港澳籍学生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其他住房材料参照非深户。
【提醒】
★根据《南山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对于出证日期的要求,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后。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我区公办学位对房屋性质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学位锁定。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一)对登记时长要求:截至2021年4月30日,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9个月以上,即须在2020年7月31日(含)前进行登记。
(二)对租房合同的要求: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三)对房租支付凭证的要求:截至2021年4月30日,能够提供连续9个月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始于2020年7月31日(含)之前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的开具
学位申请人父母应于入学报名开始前到其所居住的社区网格中心办理《内地居民采集表》,以此表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04龙岗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等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含港澳籍)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居住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
●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
1.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2.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3.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办理租赁凭证和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2)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4.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05龙华
(一)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三)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四)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龙华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龙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提醒】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
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居住信息登记: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06宝安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深户无房租房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社保、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材料。
提醒:需注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提醒】
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07盐田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迁入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4.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需提供深圳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可放宽到2020年8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22年及以后年份招生,《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至学位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8月1日前。
2022年及之后年份提供实地居住《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中“3.住房证明材料”的“(4)点”。
5.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1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优惠人员子女
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08光明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 住房证明材料(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供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需办理了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1)自有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其他产权房: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 号)文件,申请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须核验以下材料:
?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 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3.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 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 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09坪山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
或其他住房材料。
【3】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二)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
或其他住房材料。
【3】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0年4月30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4】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居住证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
或其他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
或其他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0年4月30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五)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提醒】
一、提交入伙通知书的有关提醒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二、提交租房材料的有关提醒
(1)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1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须提供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查询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租房材料备案、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延迟至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2022年申请学位租房材料备案、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恢复为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
(2)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房产要求。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2021年起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
家长只需将所居住房屋编码、地址相关信息填写到报名平台,平台将通过数据比对方式加以核验,如核验有误,家长可在资料复核期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3)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不计算积分。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三、可申请学位房屋用途的有关提醒
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必备条件,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依据住房材料的备案属性)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四、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提醒
(1)学位申请人租住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2)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五、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打印有关提醒
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学位,所提供的住房申请材料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要求以2021年招生公告为准)。
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10大鹏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
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二〇二一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
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
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二〇二一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备注: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
申请2021年秋季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4月15日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
4.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提醒】
1.2021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2022年申请学位恢复为2021年4月1日前登记),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2.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一致。
深户适龄儿童家长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3.2019年5月以后租住特殊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和相关租房佐证材料作为租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的适用对象和要求
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父母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1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9月30日(含)之后。
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住房证明,但不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大鹏新区2021年秋季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非深户籍必须符合“两个满一年”的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深圳市亚和好房
邓建红整理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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