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央电视台财经正式发布了两条博客,文本是:“深圳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关于发布对经营用途银行贷款违法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投诉检举有效途径的通知》,针对近期舆论关注的焦点,房地产市场是否有违法资本金进入,提供了检举有效途径。
翌日,博客使用者“深房理装修队003”转贴了中央电视台的这条博客,并检举博客使用者“美妈陈小泉”曾于2019年9月18日通过中信银行深圳坂田分行申请了385万元个人固定资产银行贷款用作炒房,称此人赠与还有更多银行贷款也是用作炒房。此条博客同时附有了“美妈陈小泉”一篇讲述其曾多次利用手中房产反复银行贷款买入更多房产经历的文章截屏。
4月4日,这名使用者又正式发布了两条与炒房有关的博客。这条博客发布了深房理先行者团体会员合伙炒房材料102份,同时附有了一张长图,文本多数是其购房信息,时间多为去年上半年,目的多为“关联方人招募股东”。此外,长图中还提到不少深圳此前被“爆炒”的二手货房小区和新区。
深圳市住房和规划局8日正式发布通知称,将对网民检举的“深房理”违法违法炒房犯罪行为开展联合进行调查。
在通知正式发布的40分钟后,8日下午18时16分,深房理会员群有团友正式发布消息称,“为了避免无谓的麻烦,本群解散,或重新拉群;大家清除一下账号密码。”
而原本按照“深房理V+团体会员群1~6”命名的群名,间接改为了“闲聊群”。
那么对于深房理炒房犯罪行为违背了哪些法律明确规定呢?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九条首款明确规定:“违背前项明确规定,正式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勒令停止
另外依照《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违法稀释社会公众银行存款或是隐性稀释社会公众银行存款,搅乱金融秩序的,处五年下列徒刑或是徒刑,第一百八十条或是Performante二万左右十万元下列罚款;数额巨大或是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内十年下列徒刑,第一百八十条十万左右十万元下列罚款。基层单位犯第六款罪的,对基层单位判行政处罚款,并对其间接负责的责任人和其它间接责任人,依照第六款的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深房理”以合资参股、连蕊茶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筹资本金用作购房并承诺退还收益,该犯罪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筹资,一经查核,将受到民法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详细结果也会随着进行调查进展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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