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小产权房网    2023-04-29    85

  关于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4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代金涛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关于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落细一揽子财税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有力支撑宏观经济大盘企稳回升,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收支有关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074.8亿元,比2021年同口径增长3.6%、自然口径下降0.3%。

2022年,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2.3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总收入6093.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7.2亿元,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后预计总支出6093.3亿元,总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3.5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总收入4032.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0.5亿元,加上上解支出、对区转移支付、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后预计总支出4032.6亿元,总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5.5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总收入2524.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3.5亿元,加上对区转移支付、专项债转贷和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等后预计总支出2524.2亿元,总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亿元,加上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总收入85.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7亿元,加上对区转移支付、专项债转贷和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等后预计总支出85.5亿元,总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除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险种实行全市统筹。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收入956.6亿元,支出588.2亿元,当期结余368.4亿元,年底累计结余2489.4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

  (二)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特点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超预期的风险挑战,全市财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克难奋进、实干笃行,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落细一揽子稳经济财税政策措施,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有力支撑宏观经济大盘企稳回升,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全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严格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建立全市减税降费暨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进度,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1596亿元。主动谋划加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纾困政策“全面顶格、能出尽出”,财政投入5个“30条”及接续政策、稳外贸28条等480多亿元。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作用,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超过采购总规模的70%,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同比翻一番,其中90%的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在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获满分、排名全省第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力度。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将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比例、再担保分担比例分别提到最高80%、60%,并将个体户纳入再担保服务范围,全年以财政增信撬动银行贷款4575亿元、新增再担保贷款173亿元,扶持各类企业、个体户等超12万家,推动全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3.1万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缓解。

2.财政收入总体平稳运行。在全面落实退税减税缓税降费基础上,2022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074.8亿元,同口径增长3.6%、自然口径下降0.3%。深圳以全国约万分之二的国土面积、百分之一的常住人口,贡献了全国百分之五的财政收入。保持地方财政实力基本稳定。通过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盘活资产收入、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尽最大努力保持了财政收入总体平稳和财政支出强度。保持对中央财政贡献力度。辖区中央级收入7062.5亿元,占比64%,比2021年提高2个百分点。积极争取地方债限额,全年争取地方债限额665亿元,平均发行期限14年,平均利率3.07%,为城市发展提供了长期低息资金。

3.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着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支出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制定出台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五挂钩”指导办法,严把预算安排入口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腾出资金保障大事要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依托全市常态化抓支出专班和财政部门专班,对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等六大类项目定期通报,推动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提效增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7.2亿元,增长9.3%。全市政府投资支出1510.8亿元、支出进度92.9%,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引导基金“引大资、稳实体”作用,参股子基金新增投资项目342个、金额137.7亿元,强化政企联动、市区联动、财政金融联动,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我市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大对各区财政支持力度,安排教育类转移支付约300亿元,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清算收入160亿元,以及市投区建类政府投资项目约120亿元等,缓解各区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用好中央和省直达资金,全市收到直达资金144.8亿元、支出144.4亿元,支出进度99.8%,惠及企业8666家、惠及群众309.6万人。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事业保障有力。全市教育、卫生等九大类民生支出3419.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8.4%。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51.1亿元,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格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0.6万个。扎实推进健康深圳建设,全市卫生健康支出675.5亿元、增长32.3%,支持新增床位1920张、社康54家、全科医生800名,深入研究深圳医学科学院财政支持政策。大力保障住有宜居,全市住房保障支出236.9亿元、增长12.1%,通过专项债、REITs、国企参与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动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4.2万套(间)。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底线,全市社会保障支出287.5亿元,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360元/月、1365元/月,新增街道长者服务中心25个,新增幼儿托位7000个。

  二、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2023年深圳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重要精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加大对区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新增财政支出聚焦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高标准落实财政部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强化财政预算“总阀门”和“指挥棒”功能,努力形成一批示范引领、走在前列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地方财政高质量发展贡献深圳智慧和深圳方案,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深圳最大程度贡献。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滚动实施政府资产资源盘活三年工作计划,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国资国企对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突出市规划引导下的强区放权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相结合,进一步向区级下放财力,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

(二)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将落实国家、省、市的重大战略和重大决策摆在预算编制的首要位置,强化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落实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占比65%的要求,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四链协同”和“20+8”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按照“使用者付费”和“按效付费”原则完善公用事业运营保障机制。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收支安排的基本原则,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出更多的财政资源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五挂钩”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四)改进和规范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先排事、后排钱”的原则,推行“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预算管理体制和零基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完善市领导研究分管单位部门预算工作机制,以预算编制为抓手推动分管领域和行业重点任务落实,逐步实现中长期规划目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信息系统支撑作用。

(五)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把严肃财经纪律挺在各项财政工作前面,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改进财政专项资

  2023年财政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财政经济良性协调发展。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近4900亿元,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

  ——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年度执行中将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落地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突出市规划引导下的强区放权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相结合,进一步向区级下放财力,更好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

  三、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有关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4253亿元,增长6%,主要是考虑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基本同步,符合财政经济协调发展原则;同时今年中央暂没有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暂按现行财税政策预计财政收入增长。其中:一是税收收入预计实现3575亿元,增长14.8%,主要是经济增长拉动以及留抵退税回补和缓税补缴等政策性增收;二是非税收入预计实现678亿元,下降24.5%,主要是上年盘活资产和国土收入基数较高,其他一般性非税收入则保持平稳。

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3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5630.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初步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9.6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支出后,相应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30.4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前海合作区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全市预算数以汇总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查通过的预算为准。

根据全市收入预计情况,以及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确定的市区收入划分,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350亿元,下降4.2%。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各项转移性收入1089.9亿元和一般债收入7亿元后,预计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446.9亿元,比2022年初预算减少142.4亿元,主要是向区级下放财力16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46.9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2.9亿元,预备费60亿元,一般债还本支出12亿元,一般债转贷区级支出7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420亿元,补助区支出690亿元,省内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5亿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方面

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高标准落实财政部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根据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方面有:

  1.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强化民生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民生政策备案和支出清单管理制度,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安排九大类民生支出319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65.3%,年度执行中还将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1)在学有优教上取得新进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全市安排教育领域支出1015.2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389.3亿元,加快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等支撑教育先行示范的“四大体系”,推进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基础教育方面,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建立动态调整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安排学前教育经费119亿元,规范鼓励支持全社会办教育的投入机制;完善超大型城市学位保障长效机制,安排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对区补助27.2亿元,推动建成深汕高中园,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0万个。支持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安排小学和初高中教育支出450.1亿元,新组建25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深度建设国家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高等教育方面,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化发展,安排高等教育经费195.2亿元,将高校财政投入规模和多元筹资水平挂钩,优化市属高校收入结构,激发高校活力,推动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加快创建“双一流”各项工作,加快海洋大学、创新创意设计学院、理工大学、音乐学院等建设,积极推进香港大学(深圳)建设。建立健全“生均+项目+绩效”高校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与学科、学历层次匹配的生均拨款标准,聚焦学科建设、以绩效为导向,强化资金分配奖惩机制,动态调整各高校支持力度;合理调整高校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占比目标,推动设立重点高校教育基金会吸引社会捐赠,鼓励高校通过争取校友资助、成果转化等方式,多措并举增加社会化办学收入。

三是职业教育方面,安排职业教育经费42.3亿元,持续推进“双高计划”、部省共建等深圳职业教育争创世界一流系列重点任务,大力支持高职院校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对接产业链优化职业学校与专业布局等。

(2)打造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国际著名体育城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全市安排文体领域支出107.3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76.6亿元,着力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和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建设一批市民身边的便民文化体育设施,支持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研究,创新引领政府与市场多元化投入的运作模式,统筹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探索符合超大型城市发展需求的体育设施开放共享新模式,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3)建设一流健康城市。深化医药卫生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共卫生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全市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26.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260.9亿元,支持建立区域协同、错位发展、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快建设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市财政安排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37.5亿元和新改扩建开办及运营补助27.9亿元,推动新增床位3200张、社康机构35家和全科医生500名。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安排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亿元,坚持预防为主、健康优先,加快推进“平急结合”型传染病后备医院建设。健全“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体系,制定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居家养老与家庭病床有机衔接,研究制定有利于优化生育的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新增托位数1.6万个,探索建立3岁以下育儿补贴和托育服务机构奖补制度。

(4)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全市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47.6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62.6亿元,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加快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全力争取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万套(间),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加大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力度,以及存量房屋和城中村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力度。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全市安排科学技术支出412.7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310.7亿元,探索完善新型举国体制的深圳路径。

(1)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研究起草我市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国家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围绕优化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改进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提出20条具体措施,计划实施加大科研机构横向经费奖励配比、强化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允许从科研经费中提取奖励经费、通过“负面清单”赋予科研机构、高校更大经费自主权等创新举措,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激发创新活力。

(2)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原创性,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关于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在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65亿元支持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通过财政直接投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等,支持打造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四大平台”,强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四个支撑”,以主阵地作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3)提升应用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能力。市财政安排81.3亿元,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支持重点技术攻关、重大平台建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00个,部署重大专项20个,畅通“从1到100”的转化渠道,新增中小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35个,新设深圳国家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强化高新区的创新能级和带动作用。

(4)提升企业和人才的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深入实施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推动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打通“产学研资用”全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市财政安排85.3亿元,支持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能力,创新“招才引智”模式加快引进高端人才,支持零一学院、科创学院等建设,靶向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示范区。

  3.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产业政策发展和安全并举,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全市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19.6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229.5亿元,积极推进“20+8”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重点工作。

(1)大力扶持培育“20+8”产业集群等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市安排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7.4亿元,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打造世界级的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以先进制造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推动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提升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能级,培育面向南海的海洋产业,大力发展数字与时尚产业。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积极承担各级工业强基项目,统筹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予以补贴,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加上对区转移支付,市财政设立合计10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发展专项,鼓励制造业高端领域大项目的优先落户,招大商、招好商、招优商。

(2)打造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全市安排商业服务业支出84亿元,支持加快建设全球服务经济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与经济中心城市相匹配的金融中心,全市安排金融支出18.1亿元,大力争取更多金融机构总部、国家级基金落户,继续实施小微企业“首贷户”补贴,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大力建设世界一流设计之都、国际会展之都,鼓励创建设计创新中心、设计示范企业,支持办好深圳时尚周等本土活动,吸引全球品牌展会来深举办,完善“一集群、一展会、一论坛”格局。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围绕产业需求重点引进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国际知名涉外律师事务所等高端机构和专业人才。着力扩大内需,联动生产促消费,支持打造工业新产品、新潮消费品展销平台和发展电子商务,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大力引进首店、旗舰店、新概念店等,创新消费场景、增强消费体验,促进消费需求,打造国际消费中心。支持实施贸易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鼓励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支持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扶持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扩大新能源汽车出口,对深圳展团“出海”抢单予以补贴,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围绕产业配置资源要素,全市安排59.9亿元支持降低用地、用房、用电、融资等成本,助力企业“轻装前行”。支持“工业上楼”、二十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等建设和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为企业提供更充分、更平价的产业空间。支持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预计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40亿元。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联动,聚焦“一集群、一专项、一基金”,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重构引导基金体系,形成“政策性扶持+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建设,助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打响“深圳品牌”,研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品牌建设推广投入给予一定支持。

  4.打造超大城市治理样板

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1)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资金560亿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50亿元,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10亿元,推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力争迈上万亿元新台阶;此外,安排政府投资结转项目资金27.7亿元。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加大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专项贷款贴息政策,加快基础设施REITs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2)支持打造美丽中国深圳样板。全市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43.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25.1亿元,统筹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开展“深圳蓝”可持续行动、“无废城市”建设行动、“宁静城市”建设行动、美丽海湾建设行动等,平稳承接省下放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相关职能,全方位加强红树林和湿地保护,高标准推进国际红树林中心规划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多样性,大力推进“山海连城”计划落地实施,着力构建全龄友好的公园体系,支持城市第六立面提升,深化碳交易、碳普惠、近零碳等试点示范,逐步完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开展以减污降碳等指标为基础的奖惩试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深圳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市更美丽。市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费补贴15.7亿元,此外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6.8亿元,开展污水收集处理收费试点,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综合运用多元化投融资工具,推进水污染治理全面达优。

(3)筑牢韧性城市安全防线。深化平安深圳建设,全市安排城市公共安全支出283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21.3亿元,持续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推动全市综合减灾社区创建达标全覆盖。强化城市水务安全,安排水务发展专项资金13.5亿元(其中市本级3亿元,转移支付各区10.5亿元),完成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改造老旧供水管网63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60平方公里。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全覆盖,全面完成“瓶改管”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网100公里和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40万户。

(4)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全市安排公共交通领域资金152.1亿元,提升枢纽城市辐射能力。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探索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本金、投融资、建设运营模式改革,积极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安排公共交通补贴70.5亿元,推动通过改进考核方式、整合公交线路、优化车辆配置、加强企业调度等方式综合提升公交运营效率。

(5)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助力夯实智慧城市数字底座,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政府治理“一网统管”,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运营。探索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拓宽财政数据智能化应用场景,探索财政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深化公物仓智能转型升级,以科技赋能管理,打造数字仓、智慧仓、虚拟仓。

  5.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抓好落实

  坚持深圳小产权房占据首付名额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严控一般性支出,释放过紧日子的强烈信号,将更多节约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1)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公用经费总额定额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再压减5%,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严控类经费按不低于10%压减。健全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等“五挂钩”机制,市本级1.4万个入库项目全部评审,对支出进度不理想、绩效结果不佳等项目压减或取消预算。

(2)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严控以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展会、论坛等活动,落实年度计划管理,同等规模下办展经费“零增长”,并按不低于10%再压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订购买目录、实行“白名单”,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购买服务和将主责主业外包等行为,编外人员经费实现“零增长”。

(3)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强化绩效对预算管理的支撑。一是“拧紧”绩效关口,聚焦“大事要事”“购买服务”等类型的新增事项,健全重点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二是全面设置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大事要事”和10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不断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三是聚焦产业发展、经济稳增2021深圳小产权房买卖网长等重大政策,教育、污水处理、绿化管养等民生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课题调研等问题突出的领域,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深层次剖析政策和项目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压减低效无效支出,选取重点民生项目和重大产业政策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政府,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人大审议,同步向社会公开(详见市级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6.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突出市规划引导下的强区放权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相结合、事权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优化市区税收和国土收入划分,持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

(1)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做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实施工作,确保改革前后各项工作衔接到位。按照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市本级将进一步向各区下放财力,预计2023年向各区下放165亿元财力。

(2)优化完善对区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市财政安排对区转移支付预算690亿元。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各区财力动态均衡力度。设立重大发展项目资金,对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布局的先进制造业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给予支持。支持各区学位建设,对各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进行补助。建立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指标的跨区占补平衡机制,以基本生态控制线单位面积GEP确定生态用地指标价值。建立全市国土保障任务激励引导机制,对承接市级新落地“邻避”工程项目的辖区给予资金奖励。

(3)研究制定新设企业财政奖励政策。为鼓励和支持各区加大重点行业“双招双引”和新兴市场主体扶持培育力度,充分调动区级积极性,市财政将新设企业市本级新增财力奖励所在区,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2023年其他三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3.8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收入835.8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收入260.9亿元,以及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432亿元后,预算总收入1586.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86.7亿元,其中本级支出719.9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支出522.9亿元),转移性支出862.4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8亿元,加上结转收入1.2亿元和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等,预算总收入85.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5.1亿元,其中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资金25.3亿元,占国资预算总规模的比例为30%。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0.5亿元,支出703.4亿元,当年结余327.1亿元,滚存结余2816.6亿元。

  四、奋发进取,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全面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我市惠企利民纾困政策,更好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政策红利。继续开展骨干企业大走访等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税源培植壮大。依法依规加大征管力度,持续推进利用信用手段加强非税收入追缴,努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滚动编制市场化盘活政府资产资源三年工作计划,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做好地方债项目谋划储备,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全力争取更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专项债、PPP、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手段,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

(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民生投入财政保障,确保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不低于65%,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适时调整公办中小学运行经费生均标准,建立“生均+项目+绩效”高校财政投入政策。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和老旧小区改造。研究制定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财政政策措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开展污水收集处理收费试点,推进水质净化厂“按效付费”创新改革。

(三)完善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聚焦“20+8”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强化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分批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各专项基金,构建多元化基金支撑体系,推动重大项目引进和重点企业落户。重构公共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探索建立政策性金融体系,用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府采购等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探索建立R&D经费投入激励机制,提高R&D投入强度和基础研究占研发费用比例。通过多元化方式支持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共建共享共用。

(四)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全链条管理,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安排入口关,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支出政策提标扩围,对政府购买服务、市政提升、展会论坛、课题规划等项目经费严审严控,杜绝铺张浪费,腾出资金保障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安排“五挂钩”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以收定支,主要通过优化存量解决新增支出需求。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追加预算。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五)抓好财政领域大事要事,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落地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优化市区财力格局,建立具有导向作用的税收和国土收入分配机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力争取在前海、河套等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实行更有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打造全国税收改革试验田,促进深港融合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会计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头部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会计机构总部经济和高端业务,深入开展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持续探索BIM、CIM技术在财政领域应用,推动公物仓智能转型升级,实施电子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一照通办”改革。

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高原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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